探索創新以政府引導基金方式積極助力實體經濟發展
政府股權投資引導基金是政府出資設立,并按市場化方式募集運作的政策性基金。設立股權投資引導基金,是財政專項資金分配方式的重大創新,是今后財政支持產業發展的主要方式和發展方向。近年來,山東各級積極探索以政府引導基金方式支持產業發展,大力推動金融創新發展和產業轉型升級,取得了明顯成效。特別是去年山東省人民政府出臺《關于運用政府引導基金促進股權投資加快發展的意見》(魯政發〔2014〕17號)和《山東省省級股權投資引導基金管理暫行辦法》(魯政辦發〔2014〕44號)之后,全省投資基金管理運作更是進入了法制化、規范化、快速發展的軌道,迎來重要的發展黃金期。據統計,2015年山東省各級政府參股或出資的各類投資基金總規模將達到1320億元以上。其中:產業發展方面的基金640.5億元,占48.5%;科技、天使以及創業投資方面的基金113億元,占8.6%;城鎮化建設等方面的基金566.8億元,占42.9%。
一、強化政府引導,引導社會資本投向創業創新和經濟結構調整等重點領域。引導基金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防范風險、滾動發展”的原則運作,在功能定位上主要體現以下特征:一是政策性。引導基金區分產業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明確特定政策目標,以貫徹國家產業政策,落實省委省政府經濟發展戰略為宗旨。二是引導性。引導基金參股支持私募基金發展,使政府的政策目標和社會資本的盈利目標趨向統一,帶動全社會資本為經濟發展提供資金支持,發揮財政資金“四兩撥千斤”的撬動作用,實現多方共贏。三是公益性。引導基金不以單純營利為目的,而是區分不同情況,通過政策設計,最大限度調動社會資本的積極性。對投資于中早期企業的子基金,引導基金可給予讓利;對投資于成熟期企業的子基金,引導基金堅持同股同權同利。按照上述原則,省級設立了包括資本市場、天使投資、濱海旅游、現代農業產業發展、科技成果轉化、工業轉型升級、節能投資、服務業創新發展、信息產業發展、文化產業發展、城鎮化投資、新興產業創投、融資擔保機構投資等在內的17只引導基金,初步形成了具有不同政策導向、不同投資偏好的基金群。
為更好地體現政府調控意圖,引導基金在具體運作中堅持分類指導和問題導向,實行差別化的激勵引導政策,突出精準調控和定向調節。比如,設立天使投資引導基金,重點針對種子期或初創期科技型、創新型小微企業,在蹣跚起步階段給予扶持,幫助其發展壯大,以更好地推動技術和市場融合、創新與產業對接,促進創業創新和產業升級。考慮到小微企業風險高、投資周期長、風險投資領域市場失靈問題突出,為提高社會資本投資積極性,規定對投資于初創期小微企業的,引導基金可將其應享有基金增值收益的25%讓渡給其他社會出資人;對投資于種子期小微企業的,可將其應享有基金增值收益的50%讓渡給其他社會出資人。又如,設立現代農業產業發展引導基金,旨在創新現代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幫助農業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解決資金困難。考慮到農業是弱質產業,對子基金投資特定領域的項目,如省政府重點扶持的重大項目、經濟欠發達地區的項目以及募資難度較大但社會效益較好的項目,引導基金可將享有的不超過40%比例的增值收益讓渡給其他社會出資人。
二、堅持市場運作,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實現財政支出與市場機制的有機結合,關鍵在于厘清政府與市場邊界,弱化政府微觀方面的管理職能,由市場決定資源配置。山東規定“引導基金在子基金中參股不控股,不獨資發起設立股權投資企業”,只作有限合伙人。目的是從企業治理結構的角度建立一套防范不當行政干預的“防火墻”,充分發揮私募基金專業化管理團隊的獨立決策和法人治理結構制衡作用,依照公司章程或合伙協議約定進行投資、管理和退出,確保基金實行完全的市場化運作。同時,規定任何部門和單位均不得干預子基金管理團隊的投資經營決策,主管部門負責聯系行業和產業的項目庫建設,建立健全行業投資項目備選庫,為參股子基金提供項目信息查詢和對接服務,并監督子基金投向。
為吸引海內外高水平投資管理機構、精英金融從業人員入駐山東,對子基金管理機構實行固定收費加業績獎勵政策。同時,為調動社會投資者積極性,培育壯大私募基金市場主體,還將根據子基金的投資領域、投資階段、風險程度等,給予社會出資人適當讓利。
三、注重改革創新,建立政府引導基金多渠道投入機制。引導基金資金來源主要包括財政出資和社會募集兩部分。其中,財政出資主要來源于省級財政預算安排用于支持產業發展和科技創新等領域的專項資金、其他政府性資金,以及引導基金運行中產生的收益等。山東省政府確定,自2015年起至2017年,省級財政預算安排支持工業、服務業、農業產業、科技創新等領域的專項資金,每年拿出30%左右的比例,用于設立引導基金并增加規模,再加上其他渠道籌集的資金,力爭三年內省級引導基金參股設立的投資基金規模達到1500億元,其中政府引導基金規模在200億元左右。社會資本募集主要面向偏好資金安全、回報穩定的機構,如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國有大企業、大型投資公司等。引導基金實現的收益及退出資金,原則上要繼續用于補充引導基金,實現滾動發展。鼓勵有條件的市縣級政府設立引導基金,根據財力狀況和結構調整的需要逐步增加基金規模。在此基礎上,積極探索建立財政投入、國資收益、基金增值和社會資本投資及捐助等多渠道并舉的滾動投入機制。
四、加強風險防控,確保引導基金規范、安全、高效運作。政府引導基金作為公共資金,在市場化運作過程中會面臨諸多風險。為強化風險防控,山東著力將風險識別、防范、控制、化解納入引導基金管理運作流程,實行全過程透明操作。規定必須在國內有影響力的媒體上向全國發布征集或招標子基金申請者,經過嚴格的評審程序并公示無異議之后,決策委員會再作出投資參股決策,以避免行政干預;要求無論是引導基金還是子基金,均要委托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進行資金托管等,以保證基金安全;要求子基金管理機構在完成對子基金70%的資金投資之前,不得再募集其他股權投資基金,以提高投資運營效率。為強化監督管理,還將建立引導基金和子基金運行情況定期報告制度,密切跟蹤子基金經營和財務狀況;建立引導基金投資止損機制,視情況調整投資對象和比例,及時退出違規子基金。(作者是山東省財政廳廳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