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確定投標人資質
在項目操作過程中,投標人的資質確定往往給實際操作帶來困擾。比如,根據(jù)招標項目的特點應該邀請具有什么資格的投標人參加;投標人的資質到底適用哪個等級等。
投標人資質要求應遵循與招標項目相符的原則,即投標人取得的合法資質證書及資質等級要與招標項目要求相符。項目對投標人的資質要求可分為三類:一類是合法性資質,如;建筑安裝企業(yè)要取得建設部門頒發(fā)的《建筑企業(yè)資質證書》等。第二類是能力資質,如建筑企業(yè)二級資質,其承包工程范圍為12層以下、跨度18米以下建筑物、高度四十米以下構筑物的建筑施工等。第三類是項目特殊要求資質,如對投標人注冊資金、經(jīng)營業(yè)績要求等。
還有的項目有特種設備要求,有的項目有財務狀況要求或者特殊專業(yè)人才要求等。雖然允許招標人對投標人提出特定條件,但招標人不得通過設定特定資格要求來妨礙充分競爭和公平競爭,不得人為設置歧視性條款。
綜上所述,投標人的特定條件是一個復雜的概念,操作起來也有很大的不確定性,但只要本著對招標工作高度負責的精神,嚴格遵守法律法規(guī),遵守“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遵守公平競爭的原則,就一定能夠把握好這一特定條件,更好地服務于招標人,促進投標市場的良性發(fā)展,促進公平競爭,從源頭上杜絕腐敗。 (本站編輯: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