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聊城市稅務局2024年新媒體宣傳服務采購項目 更正公告
采購項目編號:0677-F240314-053
采購項目名稱:國家稅務總局聊城市稅務局2024年新媒體宣傳服務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項:?采購公告
更正內容:
原采購公告內容:
“三、供應商資格要求
(一)供應商基本條件
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相關規定: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信用中國(山東)(僅山東省供應商提供)”失信被執行人、異常經營名錄、稅收違法黑名單及中國政府采購網“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
(二)其他資格條件: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供應商應為中小企業,且必須出具《中小企業聲明函》
(三)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價。
五、遞交響應文件和簡易磋商時間及地點
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2024年04月11日9時30分(北京時間,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簡易磋商時間:2024年04月11日9時30分(北京時間)”
現變更為:
“三、供應商資格要求
(一)供應商基本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信用中國(山東)(僅山東省供應商提供)”失信被執行人、異常經營名錄、稅收違法黑名單及中國政府采購網“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
(二)其他資格條件: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供應商應為中小企業,且必須出具《中小企業聲明函》
(三)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價。
五、遞交響應文件和簡易磋商時間及地點
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2024年04月15日9時30分(北京時間,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簡易磋商時間:2024年04月15日9時30分(北京時間)”
更正日期:2024年4月9日
三、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采購人:國家稅務總局聊城市稅務局
地 址:山東省聊城市興華西路48號
聯系人:段科長
聯系方式:0635-8433602
采購代理機構:山東正信招標有限責任公司
地 址:聊城市開發區東昌路159號
聯系人:豆蕾/趙亞平
聯系方式:16606356163/16606356100
2024年4月9日